全院本科班主任、同学:
现将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安排
1.参评范围:全日制在校在读2020-2021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2.申请条件:诚实守信,无不诚信记录。
3.助学金等级及资助金额(暂定):一等4500元/年,二等3300元/年,三等2100元/年。
4.班级各等级指标:学院根据学校下拨的指标根据小班人数按比例划拨。
5.评定程序:
(1)评议小组成员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(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)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算数平均分。计算得分录入学工系统,系统按预设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,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,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。家庭经济困难程度(I)0.5;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(S)0.2;政治思想素质(P)0.1;道德品质和诚信、法纪意识(M)0.1;生活节俭程度(F)0.1。
(2)计算困难生助学金排位分并排序(填写附件1《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》),确定等级(若评分时学院还未下拨等级指标,则严格排序即可)
(3)公布小班国家助学金名额和等级情况,班内公示3天。
(4)班主任按位次优先原则提出等级建议,并单独听取参评学生意见。
(5)班主任召开班支委联席会议商议决定拟评结果。
(6)班主任安排专人向申请参评学生反馈拟评意见并做好沟通。
(7)小班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学院。
(8)学院评审会评审,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。
(9)上级部门评审及公示。
(10)学校分秋季(当年11月30日前)、春季(次年3月30日前)学期造册,报财务处完成资金发放。
二、材料上交
1. 10月11日18:00之前,将《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》(附件1)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材料一起上交至7-1005;
2. 10月26日下午18:00之前,将《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2,须班主任签字)纸质档交至7-1005,电子档发送至:dkyzongheban@163.com;
3. 11月6日前,学生进入学工系统进行填报,并班主任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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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8日